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规范化治理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商会
治理体系建设,经第七届九次理事会审议,决定对珠海市进出口商会原设名誉职务进行规范调整。
一、即日起,本会不再新设任何荣誉性、名誉性职务或称号。
二、原经第七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设置的“永恒荣誉会长”职务,其名称调整为“荣誉会
长”,任期与本届理事会同步。
本次规范调整珠海市进出口商会名誉职务旨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不涉及
个人荣誉评价的变化。我会将铭记历任领导和名誉职务人员的历史贡献,传承其精神,珍惜其成果,
接续奋斗,共促珠海贸易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珠海市进出口商会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