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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企业参加广交会采购商与广东企业家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3 15:00:00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各有参展企业:

    为积极协助我省企业充分抓住广交会机遇,广交客商,扩大宣传,争取订单,广东省外经贸厅决定在109届广交会一期与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联合举办“广交会采购商与广东企业家交流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名称:广交会采购商与广东企业家交流会

   (二)时间:(一期)4月16日18:30-20:30时;

              (二期)4月25日18:30-20:30时

   (三)地点:广州香格里拉酒店三楼宴会厅(广州厅);

   (四)形式:自助晚餐会(站立式);

   (五)范围:一期邀请家电类和消费电子类产品,二期邀请礼品和赠品、餐厨用具、家居用品等产品的广交会采购商和广东省参展企业参加;

     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免收任何费用。

    第一期活动,请广州、东莞、佛山、中山、江门、顺德分团分别推荐10-15家,其他分团及省直集团分别推荐5-8家较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参会;第二期活动,请珠海、汕头、江门、阳江、潮州、揭阳、梅州分团分别推荐10-12家,其他分团及省直集团分别推荐5-8家较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参会。每个企业派一名精通业务和外语,并有较强主动沟通能力的负责人出席活动。

   请符合且有意向的企业指定活动联系人员一名,于3月29日前填写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传真:0756-3352113,我分团将根据省外经贸厅要求进行选择后汇总上报。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