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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高交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7-25 16:40:00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省厅的要求,我局将于今年10月12日至17日组织有关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现就有关参展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规模与展位费用

    广东展团展馆设于会展中心9号馆内。为突出广东参展特色和水平,广东展馆将统一特装布展,每个特装展位面积约为6平方米(3MX2M)。为体现对企业参加高交会的重视和支持,展团将对参展企业进行适当资助,经资助后的展位费为3500元/展位。

(二)项目范围

    参展项目重点是计算机、软件、通信及网络、生物工程及制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家用电器、现代农业、环保新技术等高新技术项目,技术引进、风险投资招商项目,以及列入“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企业中属高新技术的项目。申请参展的项目应有成交意向。

(三)报名事项

    请申请参展的单位按项目如实填报《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电子版可在“高交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htf.com),每个项目一式3份。参展单位所需展位数,请另作书面申请。并于8月12日前,将《项目登记表》及其电子版和展位申请材料报送我局(外经科,2224778,FAX:2228640)。
请各企业对以上参展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报名参展。

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