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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市外贸企业赴台湾市场考察

发布时间:2004-12-13 09:39:00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2003年我市外贸出口快速增长,出口总额达69.1亿美元,出口遍及6大洲179个国家和地区,多元化出口市场已初步形成,但其中出口台湾0.5亿美元,仅占出口总额0.7%。因此,为帮助我市外贸企业深度开拓台湾市场,努力扩大出口,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外贸出口持续稳定地增长,经报市外经贸局批准,我会定于12月组织我市部分外贸企业赴台湾市场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
    2004年12月上旬,为期10—12天。
二、 活动内容
(一) 考察台湾主要商贸城市,了解市场营销、产品供求、居民消费等情况;
(二) 拜访当地商会,交流贸易、财税等方面管理经验,探讨加强经贸合作途径,促进双方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三) 举办2—3场经贸活动,与台商对口洽谈贸易,扩大贸易成交机会;
(四) 参观大型生产企业,学习生产管理、环保、安全等方面的经验。
三、 活动路线
    初定考察团的活动路线是:珠海—澳门—台北—台中—台南—高雄—台东—花莲—宜兰—台北—澳门—珠海
四、 参加人员
(一) 外贸企业的总经理、业务骨干;
(二) 与外贸业务、出口商品生产有关的部门负责人;
(三) 市、区外经贸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 费用
    出访人员费用一律自理。
(一)旅差费(按台湾协办单位的收费标准,含交通、住宿、签证、补助、普通机舱、双人房):每人29000元人民币;
(二)个人如需住单人房、乘商务舱,按实际费用另予加收。
以上请各企业及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自愿的原则,积极报名参加。因访台申报手续较多和报批时间较长,故请填好《参加赴台湾市场考察团报名表》和《申办签证个人资料表》,务必于4月15日前上报(传真)我会展览部,以确保组团工作顺利进行,逾期自误。具体收费时间,签证资料的提供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珠海市进出口商会
二00四年四月一日

联系人:刘蕾 罗玲苑
电 话:3352923
传 真:3352113

附表: 1.参加赴台湾市场考察团报名表 2.申办签证个人资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