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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设置纺织品打印终端后企业领证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3-28 15:44:00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珠海市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延伸广东省和广州市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发证系统打印终端的通知》(商配字【 2006 】 2 号)的精神,商务部已同意在珠海、湛江市延伸打印终端。现将 珠海、湛江设置打印终端后企业领证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珠海、湛江市延伸打印终端自 2006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运行。设置在珠海的打印点,主要负责珠海市企业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的打印和发放等相关工作。

  二、上述相关地区的企业,网上申领在线填写纺织品临时许可证件申请表时,必须选择所属的打印点为领证点,并按规定地点领取许可证。如果企业违反属地原则选择领证点,相关打印点有权将该许可证送省外经贸厅作废证处理。

  三、下面为上述两市的具体领证地点和联系电话:
  珠海市: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 1082 号中电大厦 5 楼市进出口商会。电话: 0756-335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