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 珠海渔女
协 调 指 导 咨 询 服 务
政 府 与 企 业 企 业 与 市 场 桥 梁 和 纽 带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第12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第12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9 15:27:00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各有关企业:
       根据《第12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通告》(会业字〔2016〕61号),第12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即2017年春季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已于2016年11月1日启动。为做好第121届广交会珠海分团组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展出内容
第一期:2017年4月15日-19日
展出内容: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等。
第二期:2016年4月23日-27日
展出内容:日用消费品(含宠物用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等。
第三期:2016年5月1日-5月5日
展出内容: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等。
(注:第一、三期同时设立进口展区)
二、展览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三、展位申请方式
请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点击“参展易捷通”申请展位,并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按时完成网上申请登记。此为广交会官方唯一申请渠道。
四、展位申请程序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
(一)品牌展位
属第120届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确认第121届品牌展位申请,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书面提交展位申请报所属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二)一般性展位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详见广交会参展企业资格标准: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exhibitor/2012-09/24457.shtml),按展品目录填报对应展区(详见广交会参展展品范围:
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common/2012-09/8466.shtml),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属交易团,且按所属交易团要求提交相关评审材料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
第121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仅对退回及回收的展位进行重新安排。符合展位使用条件的申请企业,根据大会业务办《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见附件)按以下流程申请:第120届已参展的企业,仅需在线提交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并盖章报所属交易团;其余申请企业,除上述外,还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五、展位申请时间
2016年11月1日-30日
(品牌展位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日-20日)
六、网上申请填报要求
请根据参展易捷通的提示、指引,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其中: 
(一)产品填报时,在每个申请展区,须至少登记三个产品,且至少有一个产品的最近上传或更新时间在近三年内。
(二)部分有条件的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请根据主要展品类别(60%以上),如实选择申请展区下的对应展品专区,以便采购商更方便地查找企业展位位置。
(三)广交会实行全面绿色布展。自第121届起,企业可选布展类型仅限绿色特装展位和标准展位两种,即一旦获安排特装展位,必须进行绿色特装布展。(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标准详见网址:http://www.cantonfair.org.cn/cn/exhibitor/exhibition/green_detail.aspx?oid=29682
七、注意事项:
(一)广交会将通过官方的网站、社交媒体和刊物等,将企业填报的信息用于宣传推介、贸易配对、在线查询等方面,请认真填报企业信息并及时更新当届展品信息,以便与采购商更快更好地取得联系。
(二)涉及刀具展品的企业务请按以下要求办理:在申请展位时须在“主要展品”项下如实填报刀具展品;届时如获展位安排,须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刀具展品,并登记备案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和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展位号,以及展示刀具的数量、型号、尺寸等资料。参展期间,全部刀具展品须按要求入柜上锁。
(三)第一期大型机械及设备、车辆、工程农机(室外)、第二期户外水疗设施展位由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实行统一布展,其中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不接受企业自行特装布展申请。
八、特别敬告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二)“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申请渠道。申请展位相关事宜请联系企业所属交易团。企业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随所属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未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
九、珠海分团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联系人:外贸发展科 刘东生,电话2159873,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市府大院5号楼918室;
市贸易服务中心联系人:经贸服务部 罗祖娟,电话2605668,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4楼A座
市进出口商会联系人:展览部 罗玲苑、李洁,电话3352923、3352129,地址:市石溪路88号尚东领御雅苑15栋1单元202;
市行政服务中心商会服务窗口 林丽云,电话:2682782,地址:市红山路23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请各有关企业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在线打印的“第121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以及《广交会珠海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管理办法》(珠科工贸信〔2013〕554号)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级奖励、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专利、海外注册商标等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交到市进出口商会。
特此通知。
 
 
广东省交易团珠海分团(代章)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