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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加马来西亚“2007中国进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7-24 15:31:00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各有关企业:
    第四届“马来西亚 2007 中国进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在马来西亚吉隆坡连续三年成功举办的基础上,将于今年 12 月继续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KLCC )举办。此届展会的档次和影响力、买家的数量和质量有很大的提升。已由综合性展览会向专业展览会转型,   展会同期还将继续组织多场中马双边投资洽谈会。   为帮助我市外经贸企业深度开拓东南亚市场,经报市外经贸局同意,我会将组团参加该展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7 年 12 月 13 日 — 16 日。
    二、地点 : 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三、主、承办单位: 国家商务部主办,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即“广交会”)承办。
    四、展览会规模: 约 300-350 个标准展位,展览面积约 7000 多平方米。
    五、展品范围
    (一)家居用品、家用小家电、厨房用品、陶瓷制品、皮革
   制品、箱包、金属家具及其配件以及各类礼品饰品;
    (二)机电产品、大小机械、电力设备、电子通信设备及 IT 产品、汽摩零配件;
    (三)建筑装饰材料、卫浴洁具、运动康体、运动场馆专用设施等;
    (四)回教民族特色产品、 DIY 产品及各类食品及果蔬产品、水产品等。
    六、参展企业及人员
    (一) 高新技术企业、外经贸企业、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
    (二) 以上企业的总经理、业务骨干和参展业务员等(每展
   位限 2 人);
    (三) 有关工作人员。
     七、 有关费用
     (一) 标准展位费每个人民币 14800 元(含基本展具配置, 如需增租展具则按实际费用另行支付);报名费每个企业 1800 元;展品运费每立方米人民币 1000 元(含国内 - 展馆单程运费,展品不足 1 立方米 按 1 立方米 收取,不含展品关税)。以上标准展位费由市进出口商会协助参展企业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和省民营发展资金补贴,并对会员企业的展品运费给予支助。
     (二) 出访人员的旅差费一律自理。
     八、 报名办法及截止日期
     (一)请各有关企业按自愿参展及选派人员的原则,积极报 名参加。 
     (二)请参展企业填写《参展申请表》(详见附件 1 )和《参  展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2 ),表格可登陆商会网站下载填写 并于 9 月 30 日前 报送(或传真)市进出口商会发展部,以汇总上 报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核批,逾期自误。
     (三)有关组展的具体事项(如个人资料填报、费用交纳、展品集中运输、出访路线等)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罗玲苑、李洁
   电 话: 0756-3352923 传 真: 0756-3352113
   E-MAIL : shlly88@126.com
   网 站: http://www.zhccie.org.cn
   附件下载: 《参展申请表》(附件1) 《参展人员登记表》(附件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