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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06届广交会组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23 15:41:00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各参展企业:

     第106届广交会筹备工作,将按照商务部《关于第106届广交会组展工作的通知》提出的各项规定进行运作。现将本届组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6届广交会时间、地点

     第106届广交会在广州琶洲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B、C区分三期举办,整体会期从23天缩短为21天,每期展览时间维持5天不变,撤换展时间从4天缩短为3天。根据企业意见,每天闭馆时间统一调整至18时。

     各展期时间安排如下:第一期为10月15日-19日,第二期为10月23日-27日,第三期为10月31日-11月4日。换展期分别为10月20日-22日和10月28日-30日。

     二、展览规模和展区布局

     (一)出口展区

     第106届广交会展览总规模仍为5.5万个展位,各展区布局与规模基本保持不变。对个别展区进行微调、优化,具体如下:

     (一)电子消费品与电子电气展区位置对调,即电子消费品展区调整至10.3、11.3展厅,电子电气展区调整至12.2、13.2展厅。

     (二)A区北广场的境外采购商报到点调整至B区户外,车辆展区增加8个展位,工程机械展区增加11个露天展位、18个棚下展位。上述展位将作为该两个展区首次设立的品牌展位进行安排。

     第106届展区平面示意图可登陆广交会www.cantonfair.org.cn网站查询。

     (二)进口展区

     1、第106届广交会进口展区调整安排在第一期展馆B区9.3、10.3号展厅,仍保持1.5万平方米的规模不变。

     2、本届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仍采取以交易团定向组织邀请为主的方式,在定向组织名额范围内的国内采购商继续给予免费办证的优惠。具体事宜将在商会网站(www.zhccie.org.cn)展览园地上另行通知。

     (三)特装布展

     凡品牌展位和在同一展区具有2个以上,且已自愿申报特装的一般性展位,均须特装布展。参展企业在9月30日前必须将特装图纸通过所委托的有特装资质的特装公司报广交会审图组并报送相关材料(详情可登陆广交会www.cantonfair.org.cn官方网站上查询)。

     三、展位数量及位置安排

     (一)品牌与一般性展位的数量安排

     1、品牌展位

     (1)第106届广交会品牌展位规模、企业数量安排保持不变,增设车辆、工程机械品牌展位,将按照品牌展位评审与安排办法,对申请企业进行评审与展位安排。该批展位第107届广交会将不作重新评审,有效期与第10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相同。具体事项另文通知。

     (2)在第106届广交会筹备后期开展第10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车辆、工程机械展区除外)评审与安排,评审结果于第106届广交会闭幕后公布,第107届广交会筹备期进行相关品牌展位数量和位置安排,具体事项另文通知。

     2、一般性展位

     根据第106届广交会指导思想,一般性展位数量、类别原则上按照第105届广交会的最终状态,保持相对稳定。

     (二)品牌与一般性展位位置安排

     为方便采购商寻找,节省企业布展费用,第106届广交会品牌、一般性特装及标准展位位置安排原则上保持不变,涉及撤换展回旋运作区域和展区布局调整的展位,其位置安排作相应调整。

     撤换展回旋运作区域特装展位调整示意图可登陆商会网会网站(www.zhccie.org.cn)查询。

     四、参展要求及说明

     本届交易会仍然启用广交会网络管理和服务系统,公开展位申请程序、办法,公布参展企业和联营企业名单,提高展位分配透明度。

     (一)企业开放式提交展位申请:通过广交会网络管理和服务系统外网平台www.cantonfair.org.cn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提交各类展位申请、联营参展申请并向交易团提交书面申请和评审资料。

     (二)联营参展:根据大会的规定:品牌展区的企业不许联营。流通企业在同一展区有2个或以上展位时,可与一家有联合经营或供货关系的生产企业联营参展。企业在交易会系统网上申请参展时一并申报联营企业,联营企业申报后不得变更。非流通企业不准以联营形式参展。

     (三)珠海分团通过广交会网络管理和服务系统内网进行资料审核。

     (四)加强展位使用管理,严禁展位违规转让和转租(卖)行为。按照大会及省团有关规定,在珠海分团参展的外贸企业原则上应自行参展,或与生产企业以联营形式参展。展览期间,我分团参展企业必须有专人每天负责洽谈和展位管理。对违规的参展企业将按大会规定予以处罚。

     (五)加强参展展品管理,规范展品参展秩序。

     第106届广交会将继续实行展商展品资料网上登记,根据《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目录》的分类,各参展企业可登陆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参展易捷通”进行参展商、展品网上登记、申报办证资料、查询相关参展信息并预订现场展会服务。参展企业在系统录入的公司基本资料以及产品信息同时显示在大会现场的SCAN展商展品查询系统、网上广交会以及十万张广交会宣传光盘上(详见《参展手册》)。

     (六)各参展企业要注重出口商品质量,严禁出现假冒伪劣商品;确保参展展品的包装、企业宣传品或展览摊位的任何展示部份,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所有知识产权,在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有关法规或侵犯他人权利。

     (七)各参展企业必须选派1名由本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确定的广交会责任人。广交会责任人负责本企业展位申报、展位管理等具体事项。如出现未按规定时间申报展位或参展违反广交会大会规定的,将由该企业广交会责任人承担责任。

     (八)每个展位必须选派1名由该展位参展企业正式代表担任的展位负责人,展位负责人必须接受该参展企业广交会责任人的管理。该展位负责人不能同时担任其它展位的展位负责人,展位负责人负责该展位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九)继续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管理好广交会参展商证,各参展企业必须委派固定人员负责办理各种证件。并出具广交会参展商或公司介绍信才能办理。

     (十)第106届广交会参展企业的成交报表继续由珠海分团负责收集上报。请参展企业按时、如实、积极填报成交报表并交到珠海分团办公室,此项业务将作为后续摊位分配的参考。

     (十一)第106届广交会珠海分团将在展场中路(A、B区过C区的天桥)预订8个灯箱广告,以推珠海的名优新特产品,每期5天,大会收取每期每个灯箱广告费用 5000元(单面),凡参展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参加,需提供文字、照片等资料,先订先得,优先安排品牌企业及名优产品。

     (十二)建立珠海分团“黑名单”制度。凡是违反广交会规定,受到大会处罚的企业,将按大会规定取消其参加广交会资格;凡是因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而不积极配合、或展位管理混乱等企业,记入交易分团“黑名单”。 对于大会检查组、省团及珠海分团在展位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将给予书面警告,责令改正。对屡犯不改者,记入“黑名单”。对于“黑名单”企业的处罚:(1)企业展位将被扣减;(2)企业展位的负责人将不能参加4届广交会(交易分团不予办理参展证件)。

     五、收费标准及缴费方法

     (一)第106届广交会展位收费标准具体将另行通知。

     (二)按照大会要求,从第106届广交会起建立并试行展位预订款制度。所有品牌展位与一般性展位均实行展位退出处理与约束机制,并启动展位预订款制度。(具体操作另行通知)

     六、广交会期间珠海交易分团联络电话

     珠海市外经贸局外贸科:     邓泽萍:2159876、13702329105

     珠海市进出口商会:    李  洁:0756-3352923、13702313783

     珠海进出口商会驻广州雅郡花园办事处(地址见附后文件)电话:020-89236932

     珠海交易团驻珠海特区大酒店电话:020-61276888转

     琶洲展馆办公室(房号待定后另行通知)

     由于本届广交会组展时间紧迫,请各企业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安排的进度尽快开展各项筹备工作,按时办理各种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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