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 珠海渔女
协 调 指 导 咨 询 服 务
政 府 与 企 业 企 业 与 市 场 桥 梁 和 纽 带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推荐企业参加广交会采购商与广东企业家交流会的通知

关于推荐企业参加广交会采购商与广东企业家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1 16:10:00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各有关市分团,省直企业:
    为积极协助我省企业充分抓住广交会机遇,广交客商,扩大宣传,争取订单,现决定在110届广交会一期、二期,由广东省外经贸厅与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联合举办“广交会采购商与广东企业家交流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名称:广交会采购商与广东企业家交流会
    (二)时间:(一期)10月17日18:30-20:30时;
                (二期)10月25日18:30-20:30时
    (三)地点:广州香格里拉酒店三楼宴会厅(广州厅);
    (四)形式:自助晚餐会(站立式);
    (五)范围:一期邀请家电类、建材类产品,二期邀请礼品和赠品、餐厨用具、家居用品等产品的广交会采购商和广东省参展企业参加;
    为使活动达到预期效果,现请各分团积极宣传并发动下属相关行业的参展企业参会,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免收任何费用。
    第一期活动,请广州、东莞、佛山、中山、江门、顺德分团分别推荐10-15家,其他分团及省直集团分别推荐5-8家较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参会;第二期活动,请珠海、汕头、江门、阳江、潮州、揭阳、梅州分团分别推荐10-12家,其他分团及省直集团分别推荐5-8家较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参会。每个企业派一名精通业务和外语,并有较强主动沟通能力的负责人出席活动。
    请各市分团及省属企业指定活动联系人员一名,负责于9月27日前上报企业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于9月30日前汇总并上报参会企业信息表(详见附件2),相关资料请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报广东团。电子邮件:ybb236@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报名回执.doc
    附件2、参会企业信息表.doc
广东省交易团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