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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12 10:14:00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各有关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根据商务部财务司 12 月 7 - 8 日在南宁召开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座谈会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 2006 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6 年项目资金计划的调整期已于即日开始,请有关企业及项目组织单位按今年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申报调整计划,在 “ 项目申报 ”→“ 项目申请 ” →“ 项目计划申报 ” 中选择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 2006 年 12 月 31 日 。
在计划申报期( 7 月 31 日前 )未报项目计划,或已报计划但实际执行时有改变、调整的项目,可在这次调整期申报。请注意所报的项目名称尽可能明晰,不要笼统、重复,否则会造成系统识别混乱。
为免影响贵企业、单位及所在地区今后资金额度和项目数的审批,有关企业如有已在计划申报期申报了的项目计划但未能实施,或计划有改变、调整的项目, 在 “ 项目申报 ”→“ 计划调整 ” 表中选择该项目按 “ 终止项目 ” 予以终止。
二、请在计划申报期申报了项目计划的企业及项目组织单位尽快提交 2006 年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调整期申报计划的项目需在 2007 年 1 月 5 日 审批、公示后才能提交拨付申请。所有 2006 年度的资金拨付申报截止时间为 2007 年 1 月 31 日 。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