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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组织模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7 16:45:00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各参展企业:

根据大会商广字[2010]166号文件的要求(见附件),按照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办好广交会进口展区的指示精神,为了不给地方政府增加负担,减轻交易团的工作压力,进一步理顺进口展区的采购商招商模式,从第107届起,广交会进口展区不再通过各交易团定向组织国内采购商,而采取以外贸中心直接邀请为主,进口展区参展企业提名邀请为辅的招商模式。

因此,本届起,交易团将不再办理进口展区的国内采购商证。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调整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组织模式的通知

 

广东省交易团珠海分团

00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