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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加“第七届马来西亚中国进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08 14:29:00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各有关企业:

为帮助我市企业开拓新兴市场,推动市场多元化战略实施,推广珠海出口品牌,根据珠科工贸信字[2010]48号文的通知精神,我会将承办组团参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承办的“第七届马来西亚中国进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简称CIEM)。从2004年开始,该展览已连续六年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成功举办。经过六年的培育,展览会的档次和影响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逐步从一个综合性的展览会向国际化的专业展览会转型,买家的数量和质量也在不断上升。作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广交会的海外延伸,CIEM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富有成效的交易平台,让企业去了解、探索新的市场,寻获商业合作的机会,并进行有益的投资洽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展会基本情况

(一)   展会名称:第七届马来西亚中国进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

资洽谈会

(二)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承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即广交会)

(三)   展会时间:20101216-19

(四)   展会地点: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会议展览中心(KLCC

(五)   展会规模:600个标准展位(按专业展分区)

(六)   展览范围:机械电子展览会---大小机械、五金工具、电力设备、汽(摩托)车及配件、微型电机、电动车等。

家居用品及饰品展览会---家用小家电、各类家居塑料用品、浴室用品、厨房用品及用具、餐桌用具等。

食品及饮品展览会---稻米、面制品、腌制品、乳、蛋制品、水果、蔬菜、干果、香料、调味品、冷冻食品等。

在展会期间,将举办多场免费专题研讨会活动。

二、    参展费用

1、             展位费:每个标准展位(3X3平方)人民币16800元;

2、             展品运费:每立方米人民币1300元(展品一律不回运);

3、             关税:按照产品货值的30%收取;

4、             签证费、有关行程及团费另行通知。

三、    扶持措施

1、  展后我会协助企业申请“国家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市场资金”和我省相关配套扶持资金;

2、  展品的运费及关税(限每个展位1立方米内)由我会给予支助解决;此外,支助每家企业特装布展费人民币8000元(展后拨付企业)。

四、    组团方式

我市将单独组分团参展,原则上每家企业最多申请2个标准展位,但对有展示需求的出口品牌生产企业,可考虑适当增加。

五、    报名方式

以自愿为原则,请有意参展的企业于815日前填写《参展报名表》和《参展人员登记表》,报送或传真至我会,以汇总上报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参展人员申请表》《第七届马来西亚中国进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申请表

联系人:彭耀静         陈子华

  话:3808881        3352136

  真:3352113        3352113

00年七月八日